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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邮政局:加盟者需合法经营快递业务

发布日期:2016-05-18 点击量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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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邮政局近期发现个别企业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,严重扰乱了快递市场秩序。1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合法经营快递业务的监管提示:严禁未经许可、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。

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加盟人,在签订快递加盟协议前,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被加盟人的许可资质情况,以免上当受骗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以加盟方式组织经营快递网络的,在未取得相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前,不得以经营快递业务名义招揽加盟商;已取得相应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,不得超出许可的地域范围招揽加盟商。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、违规招揽加盟商超地域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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