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日,在天扬路一家公司门口,快递员在送货途中不小心把包裹遗落在路上,被家住附近的詹老太太路过捡到,并且带回了家。
过了一会儿,那位粗心的快递员发现包裹丢了一件,连忙沿途寻找,一路辗转后,终于找到了詹老太太。小哥点头哈腰,左一个大妈、又一个奶奶的,想拿回那个包裹,可詹老太太始终不松口,他只得当场承诺:如果愿意把包裹还给他,他会给予一定的酬谢!
哪知道,詹老太太一开口就要300块,一分不能少,快递员说给150,老太太不吭声,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。结果,小哥与詹老太太讲了半天,老太太还是拒不松口,他无奈之下只好报了警。
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丁劲松、王建钢接到电话赶赴现场后,快递员小哥愁眉苦脸向两位民警诉苦:“这么个大热天,我起早贪黑、辛辛苦苦地跑一整天,才挣100多块,这位老太太狮子大开口,居然要我300块!还有,我们快递员把客户的包裹弄丢了,是要被快递公司开除的。警察大哥,你们给我评评理啊!”
了解情况后,民警耐心对詹老太太宣传了相关法律,讲解了有关道理,委婉地告诉老太太,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是传统美德,出于感谢,失主给予适当的报酬或保管费无可非议,但如果索要过高报酬却是不对的;拾到东西拒不归还,属于不当得利,也是违法的。
听了民警的宣传和解释,老太太终于将包裹还给了快递员,小哥当场给了詹老太太150块,老太太拿到钱后,才脸色铁青地扭头回家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