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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快递没有落实“实名制”,被罚天价15万

发布日期:2016-08-03 点击量: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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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没有落实快递实名制和开箱查验环节导致假币差点流入市场,昨天,天铭快递有限公司(天天快递)收到了一张15万的巨额罚单!据悉,这是温州《反恐法》实行以来首次开出的罚单。

日前,根据温州公安局通报的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姓名、先后多次通过天铭快递有限公司(天天快递)梧田二部寄递假币的线索,温州市邮政管理局进行核实后查实,天铭快递有限公司梧田二部快递员在该起案件中,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(与寄件人熟悉),也没对邮寄物品开箱检查,导致假币流入寄递渠道,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。

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温州邮政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二十条、第八十五条规定,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5万的行政罚款,同时对法人代表、安全责任人、网点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万、1万、2万人民币的行政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的货运和邮政、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,依照规定对运输、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。对禁止运输、寄递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,不得运输、寄递。

“我们一直要求快递企业做到开箱验视和实名验证,目前大部分温州快递企业已做到这两点,但仍有小部分网点没有实施。”温州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未执行安全制度造成严重后果,或多次警告而屡教不改的企业,他们将依照新法律进行重罚,从而倒逼他们落实主体责任,营造良好的快递安全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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