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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行业“立规矩”势在必行

发布日期:2015-11-27 点击量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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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发布《快递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意见稿”),其中针对抛扔、踩踏等“野蛮快递”最高罚5万元等规定,赢得网友一片叫好点赞。舆论也普遍认为,为快递行业“立规矩”已是势在必行。

据快递网调查发现,当前快递业乱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:

乱象之一:快递变“慢递”。

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, 2015年10月,国家邮政局和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通过“12305”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68715件,其中,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66512件,占总申诉量的96.8%。其中,投递延误占总投诉量25.5%,环比增长42.6%。

乱象之二:暴力分拣。

有业内人士表示,快递件在分拣过程中最容易出现损坏,如果在“双十一”这样快件量非常大的时期,分拣中心工人操作难免出现抛扔等情况。

乱象之三:快递“实名制”落实模棱两可。

目前“实名制”新政已经开始实施,大部分快递网点收寄员会要求开包验视,不过面对不断增加的快递包裹量,亦有部分网点对身份查验绝口不提,为快递埋下了不少的安全隐患。

乱象之四:快件丢失,赔偿总是难以谈拢。

各地关于快件丢失的新闻频见报端,快递物品发生损害、丢失时,不少快递公司隐瞒信息,追责处理不积极,消费者则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,有苦难言。

乱象之五:部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。

服务质量差亦成为快递业受到诟病的问题之一。

根据新版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在快递服务过程中,快件(邮件)发生损毁,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,依法予以赔偿。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,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。在这个过程中,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,应由消费者举证,证明其实际价值。对于理赔不合理的情况,快递网指出,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,还可以找12305进行申诉或浏览本网站快递电话大全,或者选择民事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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