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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等新行业劳动争议案多

发布日期:2016-04-27 点击量: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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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层出不穷的新兴行业,如何通过法律来规范新兴行业的劳动关系,是法院面临的新挑战。今天上午,昌平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对劳动争议案件特点进行了通报,并侧重分析了新兴行业劳动争议的特点。

去年,王先生入职昌平区天通苑中医医院,担任医院的后勤主任。“整个后勤部门只有我和一个员工,两个人要负责全院700人的勤杂事务。”王先生说,他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,每个月最多也只休息4天。因为工作辛苦,入职三个月,王先生的体重就下降了10斤。

因为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律规定,医院每月都会给王先生发放加班费,并按照工作考评发放奖金。“但没法合格,真的做不到。”对于医院的奖金,王先生从来没有全额拿到过,医院总会用各种理由扣发奖金。因为实在无法承受工作压力,王先生提出辞职。

辞职后,因医院没有支付加班费及奖金,王先生提起劳动仲裁,仲裁裁决判令医院支付王先生加班费、奖金共计3000余元。

医院不服仲裁裁决,起诉至昌平法院,请求法院确认医院不需支付上述费用。今天上午,案件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。

昌平法院副院长邢颖表示,近两年昌平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有上升趋势,案件类型也基本涵盖了劳动法律关系的所有方面。其中,新兴行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日渐增多,如快递员、医药代表、专车司机等职业,成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某专车公司驾驶员朱某等人,因不服从公司安排及调派、使用车辆办私事、做私单,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。朱某等人因不服公司的解雇理由,认为合同解除的真正原因是领导嫌其拉活太少,故起诉至昌平法院。

“作为新兴行业,专车公司的企业管理和用工规范都不甚严谨,实践中存在着不少漏洞。”昌平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段连俊表示,新兴行业的劳动关系中大多存在着类似问题。比如快递行业用工中,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差,公司的层层承包经营也往往导致快递员维权时找不到“东家”

对此,段连俊法官表示,新兴行业从无到有,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,劳动关系的纠纷也随之产生。由于相关管理经验不足,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缺失,管理粗放。而这可能会被劳动者恶意利用,通过入职后的过度维权行为,索要高额赔偿。劳动者本身也可能因为公司规章缺失,难以维护自身权益。因此,公司应建立健全自身规章制度,同时,劳动者自身也要强化法律意识,注意留存证据,以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,因证据不足而处于不利位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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