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快递员没通知我,就把快递放在隔壁的公司柜台,现在都找不到了。房产合同的原件、我和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全家的户口簿复印件等多份重要的材料都在快递里面。”方先生称,7月28日从广西寄来的一份快递至今没收到。8月6日,方先生凭快递单号去查询的时候,显示7月31日已经“本人签收”,这让方先生一头雾水。
记者联系这份快递的寄件人——广西的张女士,张女士称,当时寄件时写了方先生的全名和手机号码,地址为“石塘村华强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旁”。
方先生联系厦门申通快递公司反映,“后来发现,快递员直接把快递送去了华强公司,而我的地址是在华强公司旁边,结果快件被人冒领了。”更让方先生不满的是,派件员并未打电话告知他,“本人签收”不知道从何而来。
“寄件单应该是有写对地址,但我派送的单子是附单,字迹比较模糊,我送的时候确定没有看到最后那个‘旁’字。”派件员小王称,当天送到汽修公司有两个快件,当时柜台正好没人,他就“按照以往的方式”直接放在柜台上。
“派件员没有送到本人手上,快递公司要担责。”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,尽管地址可能模糊了,但快递单上还有名字和电话,派件员可以通过这些信息送达。“如果有人利用这些材料非法牟利,快递公司和利用材料的人都有责任。”
据介绍,方先生并未对快件做相应的保价,即使按相应的标准赔偿,最后能得到几倍快递费的赔偿,也就是几百元。